減少建筑物地基不均勻沉降的一般措施(二) |
建筑措施 保證勘察報告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地質勘察報告是設計人員的主要設計依據,是一門專門的科學,來不得半點虛假,因此必須提高地質勘測人員的業務水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加強其責任感,使其結合實際情況,按規定進行勘察,這樣才能使勘察報告具有真實性和可靠性。 房屋體型力求簡單。在軟弱地基上建造的房屋,其平面應力求簡單,避免凹凸轉角,因為其主要部位基礎交叉、應力集中,若結構復雜則易產生較大沉降。 設置沉降縫。在平面的轉折部位、高度或荷載差異較大處、地基土的壓縮性有顯著差異處、房屋長高比過大時在房屋的適當部位均設置沉降縫。沉降縫應從基礎至屋面將房屋垂直斷開,并有一定的縫寬,以防止不均勻沉降時引起房屋碰撞。 保持相鄰建筑物基礎間的凈距。在已有建筑物旁新建房屋時,或相鄰建筑物的高度差異、荷載差異較大時,需要留有一定的間隔距離,以避免相互基底壓力疊加而產生附加沉降。 控制建筑物的標高。各建筑單元、地下管線、工業設備等原有標高,會隨著地基的不斷沉降而改變。因此,預先可采取一定措施給以提高,即根據預估的沉降量,提高室內地面和地下設施的標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