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勞務-建筑設計工作 |
設計工作的全過程分為幾個工作階段:搜集資料、初步方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和詳圖等,循序進行,這就是基本的設計程序。它因工程的難易而有增減。 設計者在動手設計之前,首先要了解并掌握各種有關的外部條件和客觀情況:自然條件,包括地形、氣候、地質、自然環境等;城市規劃對建筑物的要求,包括用地范圍的建筑紅線、建筑物高度和密度的控制等,城市的人為環境,包括交通、供水、排水、供電、供燃氣、通信等各種條件和情況。 使用者對擬建建筑物的要求,特別是對建筑物所應具備的各項使用內容的要求;對工程經濟估算依據和所能提供的資金、材料施工技術和裝備等;以及可能影響工程的其他客觀因素,這個階段,通常稱為搜集資料階段。 在搜集資料階段,設計者也常協助建設者做一些應由咨詢單位做的工作,諸如確定計劃任務書,進行一些可行性研究,提出地形測量和工程勘察的要求,以及落實某些建設條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