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廳:工程總承包單位必須具備“雙資質”或為聯合體!7月起實施 |
▎文件原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四川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9〕5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加快推進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改革,提升工程建設質量和效益,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制定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4月2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和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的實施和發展,提高工程建設質量和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四川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9〕54號)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四川省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依法實行工程總承包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工程總承包,是指承包單位按照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對工程設計、采購、施工或者設計、施工等階段實行總承包,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的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 第四條 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以下簡稱工程總承包)活動實施指導和監督。 省發展改革主管部門依據政府投資與固定資產投資建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履行相應的監督管理職責。 市(州)、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活動的監督管理。 市(州)、縣(市、區)發展改革主管部門依據政府投資與固定資產投資建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履行相應的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條 工程總承包活動應當遵循合法、高效、公平、誠實、守信原則,合理分擔風險,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節約能源,保護生態環境,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 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和承包 第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和復雜程度及自身管理能力等合理選擇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自主決策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建設范圍、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功能要求等前期條件明確、技術方案成熟的下列建設項目應當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 (一)政府投資項目、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 (二)搶險救災項目; (三)裝配式建筑項目。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發包前完成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程序。 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的企業投資項目,應當在核準或者備案后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 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資項目,原則上應當在初步設計審批完成、以投資概算為經濟控制指標、預留建設單位需要發生的前期相關管理必要費用后,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簡化報批文件和審批程序的政府投資項目,應當在完成相應的投資決策審批后進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發包。 |